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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採購錯誤100問
2007/12/24
作者: 陳櫻琴、黃仲宜
政府採購錯誤100問
作者:陳櫻琴、黃仲宜
系列:採購營繕投標法律系列7 2M07
國家每年的採購金額占政府年度預算極高之比例,承辦政府採購事務人員及有意投標的民間廠商,無不須秣馬厲兵、全力以赴。
行政機關對政府採購作業的公平、公開及透明化程序,是國家政治、社會及經濟法制進步的重要指標之一,民國88年開始施行《政府採購法》,相關採購作業逐漸有規範可循;但由於採購行為所牽涉的法律關係複雜,除了工程或勞務的專業知識外,行政流程的控管,實務的推動與執行,在在攸關採購案的良窳和成敗。此外,採購法的配套法令必須與時俱進,主管機關對行政命令的修改,對於參與執行的各公、民營事業採購人員,亦形成一大負擔。尤其若干採購行為存有「灰色地帶」,致使採購人員或因不熟法令規章而誤蹈法網,或因司法實務對違法行為的認定寬嚴不一,輕則必須接受機關單位的調查、懲處,重則吃上妨害採購行為的刑事官司。
本書以100多則實例問答,詳解政府採購各階段行為或重要類型採購項目中容易犯下的「錯」,輔以20種採購錯誤行為態樣、爭議處理流程……等相關圖表,讓即將或已經參與其中的您,一目瞭然,踏出成功、穩健的第一步!
本書兩位作者兼具法律與工程雙料背景,陳櫻琴為國立中興大學法學博士、中原大學財經法律系副教授,目前擔任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委員、中華民國仲裁協會仲裁人,在大學任教行政法、經濟法及「工程與法律」等科目多年,並曾任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委員、中原大學財經法律系系主任等職,對研究財經法規與執行財經政策,累積豐富的學理與實務經驗。黃仲宜,則兼具工程及法律專業背景,為台灣大學法律學士及美國南加州大學營建管理碩士,目前為中央大學營建管理研究所博士生,並曾任職於政府部門工程機關,登錄為台灣營建仲裁協會仲裁人,兼任美國TUI大學助理教授暨中央大學及中原大學等校講師,講授「工程與法律」、民法概要、商事法等科目;實務經驗包括參與重要捷運工程及BOT法制事務,兼任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施工規範」編撰委員及台北市政府採購評選委員,對工程管理之應用法律甚具心得。
作者認為,之所以會出現「錯誤」採購行為,或由於採購法的規定不清楚,或因負責採購人員之疏失,以實例「負面表列」說明,當可作為採購雙方的重要參考指標,進而採取「正確」的採購行為。
全書分成20章,包括:準備招標事項常犯錯誤、標場秩序不公平競爭、押標金保證金作業常犯錯誤、招標方式常犯錯誤、招標公告常犯錯誤、領標投標程序常犯錯誤、開標程序常犯錯誤、審標程序常犯錯誤、決標程序常犯錯誤、可能有圍標之嫌的行為、履約程序常犯錯誤、最有利標常犯錯誤、採購評選委員會程序常犯錯誤、評選程序常犯錯誤、特殊採購行政程序、停權處分、有違採購倫理準則行為、其他不法、不當採購行為、稽核小組指正之缺失等。
本書定位在通俗法律入門性質,各篇除以「提問式標題」直指核心外,並以「實例」說明曾經發生的採購爭議案究竟是機關採取了錯誤的採購行為,或者出於廠商的誤會所導致;另以「說明」列舉相關的採購爭議及解決之道,或建議合法的採購程序應該如何進行;而後於「補充站」中提供讀者參考的實務案號或重要的法規函釋,延伸探究層面;末了的「一點靈」(Key Point),則總結本例之法律暨實務處理重點。一方面保有易讀、易吸收之優點,其專業性更受到前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現任中央大學工學院院長李建中暨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所長李永然律師的信賴推薦。避免誤入採購「歧途」,記取前車之鑑,無疑是最佳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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